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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现在的位置: 海宁市人才网 → 文章 → 阅读 | 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12: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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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经海宁市人事局批准,现面向全市招收编制外岗位合同工1名,具体事项如下: 一、报名时间、地点 ㈠ ㈡ 二、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:海宁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大队网络管理辅警人员1名。 资格条件: ㈠政治素质好、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工作责任心强、身体健康; ㈡海宁本地户籍或生源,大专及以上学历,25周岁以下(1985年1月1日后出生)。 ㈢计算机软件、网络相关专业,能熟练操作计算机。 三、招聘录用办法 ㈠报名材料。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。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,并填写《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》一份。 ㈡考试。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,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10倍的,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笔试总分100分,内容为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知识。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∶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,面试总分为100分。面试后按照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∶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(当综合成绩相同时,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)。体检标准参照《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》,体检不合格者,可申请一次复检,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。由体检、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,按综合成绩排名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。 如报名人数不到应招人数10倍的,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,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。 ㈢拟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,逾期不报到者,视作自动放弃。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,并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。 咨询电话:87233105 海宁市公安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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